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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永强:法院审判审理金融纠纷核心是权利保护
2011年05月21日 14:22
来源:东方网 作者:蒋泽 选稿:赵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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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2011陆家嘴论坛专题会场八:“十二五”时期的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图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发言。(点击查看东方网独家高清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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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2011陆家嘴论坛专题会场八:“十二五”时期的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图为会议现场。(点击查看东方网独家高清组图)

  东方网记者蒋泽5月21日报道:在今天上午举行的2011陆家嘴论坛第八场专题讨论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永强表示,法院审判审理金融纠纷,权利保护是核心。
  
  盛永强表示,从金融中心的建设来看,市场体系建设是核心,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各方的交易主体在市场当中进行交易,从法律上形成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当中交易各方所希望得到保障的,是交易的安全、稳定、透明,这些要求核心是权利保护。
  
  盛永强说:“合同安全、信息透明、欺诈行为能够得到有效及时的制裁、合同能够得到履行的保障,金融中心建设就有了非常扎实的基础。”

[专题会场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发言(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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