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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期
东航原副总受贿504万
称“赌场赢来托友代管”
编辑:解敏
陈海鞠曾任东航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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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2年后被“双规” 对所有指控当庭翻供
2年前退休的原东航集团原副总经理陈海鞠,未能全身而退。
2013年7月
,他被上海市检察院执行逮捕,并因犯涉嫌受贿罪于当年9月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4月16日
,
64岁
的陈海鞠被法警带入法庭。
在法庭上,陈海鞠对检方的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认,表示自己
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没有违反规定
,甚至表示“
可以与这些证人面对面对质
!”同时表示,自己此前的自述材料和供述
都是违心的
。
12年间受贿504万 检方指控陈海鞠五大犯罪事实
1. 2004年因买房向刘某索取贿赂200万元,刘某以顾问费工资形式给予陈海鞠妻子每个月5000元左右,累计36万余元
2. 2004年,买房时以借款名义从冯某处索贿60万元人民币。为冯某所在公司牟利。
3. 2003年,为阎某公司采购招标业务中谋利。收受阎某给予的赌资1.5万澳元。
4. 2005年至2009年,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收受蒋某赌资25万元美元。退休后,在澳门收受蒋某赌资港币20万元。
5. 2008年,为马某承接东航废弃物回收及处理业务提供便利。
激辩:受贿款是寄存赌资 钱是司机和秘书在管
检察机关指控,陈海鞠涉嫌为刘某在承接民航上海区域管制中心的弱电工程中谋取利益。并收受刘某人民币236万元。陈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并
没有为其提供帮助
,主要是该公司资质过硬。对于236万元的行贿费用,陈也予以
否认
。
——“我这个人对钱根本没数,都是司机、秘书在管,有多少钱自己不清楚。”
并一再表示,在与别人的经济往来中,他都不会算账。
律师:陈嗜赌 对账务不上心 就是个“糊涂蛋”
在陈海鞠的辩护律师看来,生活中陈海鞠就是一个“糊涂蛋”,对于账务往来从不上心。比如,对于检方指控第四节犯罪事实中的蒋某。陈海鞠表示,他和蒋某私交甚好,甚至多次用自己的名义为蒋某贷款,共计200多万元,“我和蒋某交往很频繁,经济往来也多,但我从来不记账,我信任他(蒋某),他会算清楚。”
近年落马官员几乎无人做无罪辩护
在受贿案件中,特别是涉及数百万元金额的案件中,被告人极少做无罪辩护。部分有异议的人员大多是对受贿金额的计算、受贿物品价值的鉴定有不同意见;而大多数都对检方指控的受贿罪名及金额都没有异议。因此,陈海鞠此次的无罪辩护引起多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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