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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住房公积金将有望用于支付房租。记者昨天获悉,有关部门正从“收入标准”、“租金上限”、“个人支付比例”和“动态考核”等方面来研究相关政策,以扶助公积金缴存者中的中低收入家庭。
在今年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民革上海市委在《关于完善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和使用的若干建议》的提案中建议:扩大本市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案认为,目前公积金主要面向缴存者中的购房者,为其提供低息贷款或允许提取缴交余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发生离休、退休等特殊情形,也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然而随着本市房价不断攀升,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和很多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因此应该考虑让这部分人提取缴存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据悉,本是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建议,目前已在研究制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政策。据知情人士透露,正在研究的这项政策包含
以下几个方面:
设定“收入线”,只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这条线,才有可能享受该政策;
根据家庭人口状况、当前的市场行情和政策上可接受的地段,制定租金上限标准,防止发生低收入者租“豪宅”的不合理现象;
发挥个人和公积金两方面的力量,规定个人工资收入须按一定比例支付租金;
与家庭收入状况不断变化相适应,将对享受该政策的家庭实行动态核定机制,比如一个季度或半年核对一次,对享受标准实施“多退少补”,一般而言,在房屋租金不变的情况下,家庭收入高了,则可提取的公积金将变少。如不再符合条件,则实施“退出”机制。
此外,为了防止发生“骗提”现象,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住房,均将到本市当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有关部门将追回该笔公积金,当事人今后使用公积金时也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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