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实习记者曹怡婷2月5日报道: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2008年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针对市民春节外出就餐及购买食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食药监局提醒市民们春节期间食品消费要注意安全,生蚝牡蛎等高风险食品需慎购,毛蚶泥蚶等国家禁止供应的食品则不要购买。同时,如果在外就餐的话,应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以防食品安全出现问题。 节日在外就餐时应注意 1、选择安全卫生并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尽量不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2、就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不暴饮暴食。 3、就餐时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
将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协商妥善解决;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举报,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取证,避免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家庭自行加工食品应注意 1、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 2、外购改刀熟食应当及时食用;未经改刀的剩余熟食要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处理。 3、冰箱不是“保险箱”,放入冰箱的食品不宜过满,食品之间要留一定空隙,以便冷气对流;要定期除霜,以确保冷藏温度。 4、冰箱内熟食和生食应分开存放,熟食品加盖(膜)后存放上层,生食宜存放下层,同时生的蔬菜、水果不要和生肉、鱼等接触,以防止生与熟、水产品、畜禽与植物性食品的交叉污染。 购买食品要注意 1、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在无证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 2、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 3、不买国家禁止供应的食品,如毛蚶、泥蚶等(可能带有甲肝病毒)。 4、慎购高风险食品,如生蚝(牡蛎)等(可能带有诺瓦克病毒)。 5、购买食品时,尽量索取并保留发票等销售凭据。 外购套餐时要注意 1、检查套餐包装完整,有关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标签完整清楚;套餐内生与熟、原料与半成品应分开包装。 2、购买后应在冰箱内冷藏存放,并在保质期内加工和食用。 3、加工和食用前仔细辨别食品质量,一旦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发生变化或超过保质期的,不要再加工和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