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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杜丽华10月28日报道:“垃圾警察”,不是管理垃圾,而是管理倾倒垃圾的人。在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第19次会议上,“垃圾警察”这个新名词引起与会人员的广泛关注。 在会议上,罗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胡沫就建议在城市社区设立“垃圾警察”,以有效引导并管理市民配合实施垃圾分类回收。胡沫在发言中提到,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八成受访者赞同垃圾分类回收。虽然这在市民中的认同度很高,但是生活中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人们也经常可以看到标明分类回收的垃圾筒,不同类别的垃圾需要投放在不同的筒中。然而,事实上人们似乎并没有太在意,多数人都顺手把垃圾就扔到了筒中,分类回收垃圾筒几乎成了有名无实的摆设。 为此,胡沫建议设立“垃圾警察”,即专人来监督居民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居
民社区,在每处垃圾分类回收处,都配备一名监督员,从早八点到晚九点轮流值守。监督员对每个前来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进行监督检查,看其垃圾分类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对符合分类规定的垃圾,由监督员监督居民把已分类的垃圾放入指定的分类垃圾筒中。对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分类垃圾,监督居民必须按分类规定重新分类,否则“垃圾警察”有权拒收垃圾。 胡沫还建议,把“垃圾警察”与垃圾收费制度结合起来。即对符合垃圾分类回收的居民免收垃圾处理费,但对那些懒得参与分类回收的市民进行收费。胡沫表示,这样可逐渐促进垃圾分类,逐渐培养民居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专题:第19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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