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杜丽华9月1日报道:今起,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小时6.5元提高到每小时7.5元。若单位没有执行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市民可以随时拨打电话12333进行投诉。 据了解,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连续第15次提高标准,也是多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上一次上调是在2006年8月,提高金额为60元。此次提高后的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仍保持全国最高。 上海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此次调整后的840元最低工资为劳动者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加班费、特殊环境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对上海市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月最低工资标准之外,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不低
于162.7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53元。 另悉,浙江省今起也实施最低工资新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750元、700元、6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2元、6.4元、6.0元和5.3元四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