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六七年前,每次下班回家路过一段空旷的斜坡,我都会抬头看看那片四周被高楼遮蔽的天空,夜色已经席卷,把焦距对准无限远,就能清晰地看到无数闪烁的小星星。闭上眼,可以听到他们银铃般的笑声。我笑着对自己说,我分辨不出哪颗星上有我的小王子和玫瑰花,但我确信他们就在我的头顶。那时候,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仍然充满幻想,现实的残酷和压力会被溶解在理想的王国里。工作对于我来说也不过是兴趣的延伸,人与人的交往始终真心而单纯。我相信如果有一天能去到非洲沙漠,一定能看到那口唱着辘轳歌声的水井。 直到最近重读《小王子》,我才想起,不知有多久在经过那段斜坡时没有抬头望天了,也不晓得有多久没有好好地端详过一颗星星。我恐惧的不是遗忘了那颗星星,而是我已经有了大人的思维,如果现在把他的作品一号摆在我面前,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说那是一顶帽子,跟所有的大人说的一样。我开始考虑事情发展的动向,开始思
索对白能引起的后续效果,开始关注数字,开始接触银行和贷款,而这些我以前完全没有概念,像一个与世隔绝的“白痴”,貌似投身于社会却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当年读《小王子》时没有留下一字半语,只记得纯粹的感动。如今我已不能再用孩子的思维来看待这本书,但就像小王子消逝在天际,圣埃克苏佩里回归于沙漠,那个孩子的我也只能存在于记忆里。我那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书很薄,但我不喜欢译者的前言,特别是最后那些个“解开”的隐喻,非得把蟒蛇吞大象当作是法西斯意欲征服世界的暗示,唤起人类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就像一个大人非得找到柜子的钥匙,其实有时候文字很简单,这只是孩子的游戏。大人们总是意识不到,有的橱柜是从来不上锁的。 我心里有些东西在蠢蠢欲动,好像我的玫瑰花又复活了,它不是公民凯恩装在玻璃球里的玫瑰花蕾,而是带着4颗小刺张牙舞爪面对世界的斗士。人们每天都很忙碌,如沙丁鱼罐头般的车厢每天都运送着一大批彷徨的人。我们正在寻找什么?物质的享受?平庸的生活?还是征服世界的欲望?在离开学校一年后我就已经厌倦每天骑行在同一条马路上,可现在我仍然在这条路上。我们为了买房、还贷拼命工作;同学会上,大家谈论的不是孩子就是股票,我很想问问谁听了Linkin
Park的新专辑,我想笑着对大家说原来一颗生瓜子是可以长成一株向日葵的,可我害怕他们迷惘的眼神。当我看到那个曾经推荐我读《小王子》的儿童文学博士同学也开始为工资和房子考虑时,我明白,童话终究有被摧毁的一天。我们有看43次日落的忧伤,却无法静下心好好看看哪怕其中一次。我们强压住内心的愤怒说上婉转好听的话,哪怕声音颤抖变调;我们有很多秘密压在心底;我们的谎言脱口而出却面不改色;我们把伪装当作自己真实的脸,却始终不能像小王子那样直截了当地说出想说的话。而只有当我给窗台那株向日葵浇水时,才能真正体会到他的心情。 从一颗生瓜子,到长出小苗,到开出花苞,到张开金黄的笑脸,它跟乡野中那千万株向日葵完全不同,尽管它瘦弱的躯干需要筷子的支撑,但它是一株被我驯养的向日葵:在暴风雨来临时,我会手忙脚乱地把它搬到屋里;当凶猛的阳光无情地曝晒时,我会用硬纸板为它遮挡。它真正算不上好看,营养不良的花瓣随着秋日的降临更加稀少,但我会给它记录成长日记,纪念我曾经拥有的如玫瑰花般美丽的向日葵。 也许对我来说,六年前对“小王子”的记忆是真实存在的,尽管那只是一个平常的ICQ昵称,但他只身离开纷扰的香港来到武当山只为修身净性仍然让我钦佩不已。他说取名为小王子只是想要得到和他一样的离开自己B612星球的决心。这是怎样的决心?只是六年后我才明白,又一个美梦惊醒,世界还是被大人掌控,任何不切实际的臆想都只是剥去现实在我心中的糖衣。只有小王子给我力量,他不时地幻化成另一个人。当我在被窝里热泪盈眶地听完[海阔天空],小王子就是在天际沉思世界和平的家驹;当我读完以“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to fade
away”作结的遗书,明白一个人宁可用死亡来治愈颓废时,小王子就是满头金发穿着宽松毛衣留着温暖笑容的Kurt
Cobain;当我看到幽灵公主和千寻的眼睛里闪烁着坚毅和善良的光芒时,小王子就是花白头发却始终有着一颗强大童心的宫崎骏。 夏天到来,被驯养的花朵也该开放,每人心中都有一朵,不管你是否注意到,它总在你心底的某个角落默默开花。我的博士同学还在写诗,我喜欢她天真不受污染的行文风格;我的小同事每一次恋爱都会全情投入,因为她认为投入了才会有回报;我会给我每一个好朋友的孩子都买上一本我所看过的最好的童话,尽管他们还都不到两岁,只会对着插图呀呀乱叫,但我想那是他们的语言,孩子的语言大人无法理解,他们手舞足蹈,因为他们看到了自己驯养的花朵最绚烂的颜色。 我想把此文献给曾经是孩子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