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24号。1951年的今天,中央人民政府在京举行庆祝西藏和平解放盛大宴会。 自古以来,西藏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其间中国政权历经变迁,但中央政府始终有效地行使着对西藏地方的管辖。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原在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北平、湖南以及与西藏相邻的云南、新疆、西康等省,相继以和平方式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0年1月,中央政府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但是,当时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摄政达扎等人,在某些外国势力的支持下,不顾国家和西藏人民的利益,拒不接受中央政府的号召。他们在西藏东部昌都一线调集藏军主力,布兵设防,企图以武力对抗。在这种形势下,1950年10月,人民解放军被迫发起昌都战役,解放了昌都。
昌都解放后,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中央政府坚持和平谈判的政策,给西藏爱国力量以巨大的支持和鼓舞。以阿沛·阿旺晋美为代表的爱国上层人士力主和谈,得到了多数人的赞同和支持。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抵达北京,参加和平谈判。 5月23号,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正式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的协议受到西藏各族、各界人民的赞成和拥护。班掸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 5月24号,中共中央举行了庆祝和平解放西藏的宴会,班禅额尔德尼和阿沛·阿旺晋美出席了宴会。毛泽东在会上讲话说:西藏的和平解放,实现了团结,“这种团结,是各方面努力的结果。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 1951年10月26号,人民解放军在西藏人民的支持下,顺利进驻拉萨。 (来源:《红旗飘飘——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