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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入境新政吸引海外人才 助力科创中心建设

2015-6-30 18:26:14

来源:东方网 作者:唐一泓 选稿:叶页

  东方网记者唐一泓6月30日报道:为了更好地引进海外人才,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上海公安在原公安部发布的出入境新政基础上进行了细化规范,新推出的10项细则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外籍人才无论在中国进行创新创业、长期居留或是申请“绿卡”,都将获得更多便利支持。这是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外籍人才申请“绿卡”审批时限将缩短至90日

  近年来,许多海外人才纷纷呼吁放宽永久居留政策。此次推出的科创中心人才永久居留政策,正是力求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为市场化的手段来界定、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其中,以市场化方式认定的外籍人才,只要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在上海已经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而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或经科创“职业清单”所属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提供企业聘雇合同和担保证明,都可以申请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为5年。工作满3年后,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同时审批时限由原来180日缩短至90日。

  留学生和外籍创业者可申请加注“创业”类居留许可

  据悉,按照原规定,外国留学生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才可以来华工作。如今公安部新政允许有在上海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工作,并办理相应的居留许可: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或创办企业证明,就可以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有效期2年。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而对计划来上海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籍人士,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投资证明或者创业计划、生活来源证明等,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入境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向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来沪就业外籍人士办理长期居留申请更便捷

  以往外国人来华工作,必须先办妥就业或专家许可证明,然后出境,再持中国驻境外使领馆签发的工作签证入境,才可以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新细则出台后,在境外的外国人,持有工作许可证明,可以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在上海的外国人,可以先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然后再补办相应的外国人就业证、外专证等就业手续。

  此外,按照原规定,只有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可申请2至5年的长期居留许可。公安部新政扩大了长期居留许可的申请范围,使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享受更为稳定的居留预期。新细则明确: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第三次可以直接申请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