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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离境退税政策:首批27家商店挂"TaxFree"统一标识

2015-6-30 13:44:1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杨玉红 选稿:朱贝尔

  东方网6月30日消息:明天开始,上海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境外旅客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买了500元的退税物品,可获得55元退税款。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简称"境外旅客");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主要流程是:商店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退税物品、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明起,上海豫园商城工艺品有限公司(华宝楼)、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新世纪商厦)、上海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徐汇店)等27家商店成为首批退税定点商店,并悬挂"TaxFree"统一退税标识。这27家商店主要分布在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豫园等10个中心商业街区、旅游购物景区、涉外居住商业社区。同时,上海具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条件的首批离境口岸为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办理离境退税的退税代理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该退税代理机构已入驻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海关指定区域内。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退税物品具体范围主要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下列物品不能享受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需符合: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指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另悉,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