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30 11:03:16
来源:东方网 选稿:单冉
东方网6月30日消息: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获悉,2015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明起实施。其中,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按职工和单位各7%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