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分类新闻>>上海才市
请选择背景颜色      
公务员等6种人员被禁人才派遣
选稿:陈誓骠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申思明 2005-8-15 7:06:59
   东方网8月15日消息:人才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正逐渐受到更多用人单位的青睐,然而,由于现行法律与派遣业务契合度不高,派遣机构良莠不齐,人才派遣中“三角关系”的不融合一直是困扰求职者、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三方的难题。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人才派遣服务行约行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将于本周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职公务员等6种人员不得从事派遣行业。
  
  根据上
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的调查,2004年上海人才中介行业派遣业务增长率平均为30%左右,最高的达到100%以上,被派遣的雇员总数为21万人。业内人士预计,今后5年内,上海的人才派遣市场增幅将继续保持在每年25%以上。“上海的白领阶层已有这样一种说法,要成为‘金白领’阶层,就必须进入优质的人才派遣公司。”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告诉记者。
  
  《试行办法》从大的角度对人才派遣的范围进行了划分,并对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针对派遣行业中的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试行办法》中重点提出了人才派遣经营单位不得招聘下列6种人员:
  
  1.正在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2.在职国家公务员;
  
  3.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人员;
  
  4.在岗涉及国家机密的人才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
  
  5.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和尚未结案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或须经批准方可出境的人员。
  
  另外,针对派遣行业的诚信问题,《试行办法》中列举了8条不正当竞争及违规行为,意在促使派遣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并在上海人才中介行业中树立起诚信的良好形象。
  
  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表示,人才派遣就目前的用工方式来说,是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服务于单位和个人的一种产品,特别适用于成长型企业。行业自律,在一个成熟的行业内是必不可少的发展要素。只有对行业本身进行约束,才能使整个行业的发展道路越走越宽,行业的发展更有前景。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


上海频道推荐阅读

上海抗战画史:淞沪血战
  • 女大学生殒命"锦江之星"续:分手男友痛下杀手
  • 上海本周气温又将冲高 "麦莎"刮出家庭保险"盲点"
  • 内中环"降价房"增多 成交均价上涨近15%
  • 复旦首开本科生同性恋研究公选课
  • 上海女性白领看好"订婚" 享受"试婚" 完美过程
  • 沪上又见四折机票 可能是价格联盟在作祟

  • 上海的抗战悲歌
  • 公务员等6种人员被禁人才派遣
  • 地下咸菜腌制点卫生:狗屎满地苍蝇满天
  • 进场容易出场难 读者抱怨"宜家"路线设置不合理
  • 房产中介制假证购房骗贷被判入狱11年半
  • 三龄童乘地铁擅自离家 9站路外好心人收留
  • 西餐店两员工争吵 开水竟浇向劝架领班





  •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