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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实施第一天:乘客九成不系安全带
选稿:游海洋 来源:青年报 作者:董巍 钱亦强 2004-5-2 10: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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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5月2日消息:昨天是五一长假的第一天,也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首日。记者特地跟随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的执法民警到本市多个路口现场调查。虽然此前交巡警部门已经在驾驶学校、出租车公司、街头及各媒体作了广泛的法规宣传,但还是有不少市民不“适应”或不了解新法规的内容,而车辆前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车辆行至路口不让行人现象最为严重。

  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法规将交通违章上升为违法行为,对一些市民“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乃至乘车人都会因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而受到相应的处置。

  ■乱穿马路罚款20-50元

  昨天上午10点,南京东路河南路十字路口,拥挤的人潮在交通协管员的指挥下,井然有序地穿过河南路。但记者发现仍有部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不听交通协管员劝阻闯红灯。记者采访一位闯过红灯的陈姓市民时,他竟奇怪地望了记者一眼:“又不止我一个,人家闯,我就跟着了。”住在附近的张先生说:“许多人都有从众心理,以为法不责众。”

  新法规规定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最高可罚款50元,比以前的5元罚款整整提高了10倍。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上海路口闯红灯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一些没有民警执勤的路口。交管部门表示,即日起,路口执勤民警将加大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标准。

  ■斑马线上车要给行人让路

  新法规明确加入了“行人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但这一规定似乎引起了不少上海司机的非议。记者昨天在河南中路南京东路口发现,有些没赶在红灯前过完马路的行人,并未得到机动车的礼让。在红绿灯交替时,总会出现人、车共行的局面。另外,由于本市大部分路口都存在行人与右转车辆共行的情况,也使得“行人优先权”得不到保障。

  交巡警总队内勤处周云金处长表示,新法规只是起到一个指导和规范作用,要改变路口行人与车辆并行的现象还必须要从交通指挥系统的改进、驾驶者和行人交通习惯的提高着手。行人优先权也是在行人遵守交通规定的前提下实行的,现在很多驾驶者都反映路口闯红灯者太多,如果让行将很难把车开过路口,于是就强行穿过人群,这将使事情变得更为复杂。

  但是,如果机动车在路口与行人抢行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将负主要责任,这也是从保护行人的角度考虑的。有专家提出,为了避免行人与右转车辆的冲突,交管部门应尽快调整本市的交通信号系统,增设必要的交通装置,以协调行人和车辆的通行,避免冲突的发生。

  ■前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占90%

  上海对出租车等小轿车的副驾驶位乘客一定要系安全带的问题早有规定,但不少市民对此似乎并不在乎,即使司机建议,也很少有人会系上安全带。

  上午11点,记者来到长寿路江宁路口,刚好碰上民警对一坐在出租车前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进行教育。司机委屈地对记者说:“此前,我们车队都已学了新法规,所以一有乘客上车我就告诉坐在前排的乘客要系安全带,但10个人会有9个说‘不要紧’,总不能因为他不系安全带我就不做生意吧?”而坐在前排的乘客却表示并不知道一定要系安全带,觉得在市区这么做完全没有必要。

  现场民警则十分礼貌地对该乘客说:“您好,因为您没有系安全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对您进行罚款50元的处理。希望您能意识到不系安全带的危险性,因为车辆副驾驶位是事故发生时最危险的位置。但今天是新法规实施的第一天,只对您进行安全教育,希望引以为戒。”

  记者随后又在南京东路、河南中路、陆家嘴以及徐家汇等处路口观察发现,所有坐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的乘客有近90%都没有系安全带。交管部门希望市民坐车出行时能尽量坐后排,坐前排时一定要系安全带,驾驶员也应避免驾车时吸烟、吃东西,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拖车不收费、异地车违章不扣证

  周处长还对市民关心的其他一些问题做出了解释。例如“交通法更加注意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今后违章停车被拖车的,将不许对车主进行收费,统一由交管部门进行200元的处罚,而拖车公司的费用将由交管部门从罚款中补贴一部分来解决。”他还强调,交警拖车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还要赔钱。

  除了醉酒驾车、酒后驾车、超速50%和没有驾驶证驾车的将处以扣证处罚外,其他违章驾驶员将不再扣证;临时驾车来上海办事的异地驾驶员,如果违章将不必担心被扣驾照,而是由执勤民警当场处罚;被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则由驾驶员本人携带驾照等身份证明到指定的处罚地点缴费即可。

  这也都是从照顾驾驶者正常驾驶角度考虑的。今后,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银行将实现联网。如果异地驾驶员在上海违章后,企图逃避罚款,交警部门可通过网络,将司机违法的项目告知该驾驶员驾驶证所在地的车管所。不依法缴纳罚金,年审就别想通过。

  ■交管部门提倡小事故私了

  新法规鼓励市民在发生较小的交通事故时,尽量私了,并及时快速处理,以免引起交通拥堵。

  昨日凌晨零点02分,延安西路靠近虹许路处,一辆蓝色联盟出租车因违章调头,被一辆苏牌车撞上。两车司机交涉未果后报警,交警在充分了解经过后表示将对违章者按新的法规处理。

  事发时,车牌为沪BM4762的蓝色联盟出租车由西向东沿延安西路行驶,近虹许路处该车司机试图调转车头,另一辆同向行驶的车牌为苏KB2183的普桑来不及刹车,两车撞在一起。乘坐出租车的一名女乘客被撞轻伤。事发后,两车司机交涉,普桑司机要求出租车司机赔付500元未果,两人只好报警。

  交警赶到后,在充分了解事发经过及现场情况后,出租司机的违章行为被确认。而此时,出租司机再要求私了为时已晚。由于事发时已是五一,交警表示将按新的法规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罚,同时表示,如果二人在白天交通拥堵时没有快处导致更大拥堵情况,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法内容(非机动车驾驶员)

  处罚额度进入无交通信号路口,未减速或停车后通行的

  50元行经人道线时,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通过人行道时未停车让行的50元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避让行人的

  50元通过无交通信号路口未减速或避让行人、优先通行车辆先行的

  50元在一般通行未使用安全带的

  50元驾驶车辆未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50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00元非专用道通行车辆驶入专用道的

  100元违反交通标志或标线指示的

  100元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00元驾驶未经登记或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在道路在行驶的

  200元违法右侧通行规定的(逆向行驶)

  200元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牌号的

  200元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尾事故的

  200元违反超车规定的通过道路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

  200元违反停放规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

  200元饮酒后驾车的(0.3mg/mlg<0.8mg/ml)

  300元饮酒后驾车的(0.8mg/mlg<1.0mg/ml)

  500元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在扣期驾驶机动车的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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