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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上海积极贯彻落实,定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3年,刘海粟美术馆在“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科目中列支53.41万元,以现金和消费卡的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及送礼。刘海粟美术馆馆长张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纪委给予张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2013年至2014年,经静安区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兆文审批同意,静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列支业务招待费合计177.79万元,其中存在购买高档香烟、招待费违规超出税前列支限额标准等问题。此外,方兆文还存在其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静安区纪委给予方兆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2014年,闸北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唐发意、副校长倪辉、副调研员余雷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赠送的消费卡,其中唐发意收受2500元,倪辉收受2000元,余雷收受2000元。闸北区纪委给予唐发意、余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倪辉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014年9月,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借考察名义,组织9人赴新疆公款旅游。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给予园科所党总支副书记、副所长方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废管处党委书记、副处长吕冠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园科所办公室主任陈洪范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时任园科所党总支书记、所长沈烈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参与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2014年7月,崇明县长明中学在组织教师赴青岛培训期间,用公款游览景点,并违反财经纪律,虚开发票套取3万元现金。崇明县长兴镇纪委给予长明中学校长王思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参与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2014年,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党支部书记沈铁龙、党支部副书记强福娟,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邀请,赴外省市游玩。青浦区夏阳街道纪工委给予沈铁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强福娟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8月18日,市水文协会召开成立大会,会上发放交通卡和银质纪念章,花费19.6万余元。此外,市水文协会还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市水务局时任副巡视员、市水文协会筹备组负责人卫洪达负有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卫洪达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7至8月,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分批组织有关人员赴成都、海拉尔、林芝、长白山等地,以考察为名进行公款旅游。闵行区纪委决定给予江川路街道分管副主任张玉龙、经济科科长蒋培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有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2014年4月3日,徐汇区房管局主任科员周景春使用公款与有关人员在酒店聚餐,4人共计花费6600元;2013年至2014年,周景春在兼任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期间,违反规定兼职取酬,共计56002元。徐汇区房管局纪委决定给予周景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餐费和违纪所得。
2013年9月28日,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院长卢国秀为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经金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卢国秀党内警告处分。…[详细]
2014年3月19日至21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机动车污染监测室时任副主任张健在郑州、洛阳调研期间,绕道至龙门景区参观;2014年3月23日至25日,张健接受工作对象邀请到泰山旅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给予张健行政警告处分。 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奉贤区海湾镇人大副主席宋智清多次使用其他单位用公款购买的会员卡在酒店宴请、足浴,共计花费3.6万余元。奉贤区纪委给予宋智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1日至3日,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称敖与该中心郁钢、吴洁、王建福、王飞飞4名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赴安徽参加他人婚礼。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给予李称敖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郁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吴洁、王建福、王飞飞诫勉谈话。 2014年7至9月,嘉定区司法局安亭司法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43690元,嘉定区安亭镇纪委给予安亭司法所所长金月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安亭司法所所长职务;给予副所长倪寿虎诫勉谈话;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违纪款。
2014年8月,上海电机学院教务处处长刘军等七人,借云南昆明开会之机,赴丽江等地公款旅游。中共上海电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刘军等人退回相关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院长杨若凡诫勉谈话。 2013年12月,闵行区华漕镇政府办公室时任副主任张伟德以虚列会议费形式套取现金,用于支付镇公务用车费用。闵行区华漕镇纪委给予张伟德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市纪委对黄浦区部分干部在“外滩源附近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等人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周伟、彭崧、吴成因对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负有相应责任,一并处理。…[详细]
2013年7月,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违规举办十周年庆典系列活动,发放纪念手表150只,花费14.4万元;组织102人赴外省市参观考察,花费17.3万元。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时任党总支书记佟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主任陈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3年,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先后三次以会务费名义套取现金,向中层干部发放钱款。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李宜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5月30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裴恩乐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礼金。裴恩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9月13日至14日,静安区建管署副署长(主持工作)陆新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赴外区考察,考察期间接受相关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陆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金山区金山卫镇城管分队队长卫国强利用职务便利,公车私用。卫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月,东方国际集团召开迎春茶话会,以奖品形式发放5.8万元消费卡和9.42万元电子产品。东方国际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唐小杰负有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唐小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交运集团违规购买、发放49.8万元交通卡、消费卡。交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辰康负有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给予陈辰康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时任副校长俞光虹以召开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为名,带领本校11人赴河南公款旅游,花费57310元。市纪委决定给予俞光虹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014年1月4日至5日,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邀请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三十五税务所副所长王珍及家人赴浙江莫干山公款旅游,花费12260.9元。王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庄熙颐、财务人员朱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14年8月26日、29日,市价格认证中心先后动用2万元财政资金购买面包券,在单位内部发放,并在系统培训活动中以奖品形式发放,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中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给予市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汤维尼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8月22日,上海市邮政公司邮政储汇局召开业务研讨会,会后组织21人在酒店聚餐,共消费4462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给予邮政储汇局局长、党支部书记王乐勇行政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赔餐费。
2014年9月2日晚,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所所长孙福庆(正局级),使用公款与有关人员在酒店聚餐,共计消费4068元。孙福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决定给予孙福庆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赔餐费。…[详细]
2013年6月,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4.08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购买新雅食品券,在单位内部发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该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龚向真负有主要责任。虹口区纪委决定给予龚向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详细]
2013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在办理该局赴美国、加拿大出国团组事宜中,通过商务咨询公司联系出国邀请函,违反了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局原办公室主任邬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