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在总共2页的传真纸上,公交卡公司针对消保委的两个提问分别予以了回应。首先,在收取押金理由方面,公交卡公司主要陈述了“押金制”售卡模式的国际通行性。 “上海交通卡属于具有自主产权的非接触式IC卡,30元的押金定价参照了当时卡片的成本和当时市场同类卡的市场价,且经物价局核准。”交通卡公司还举例说,当时的地铁储值卡押金35元/张,轮渡IC卡70元/张,公交IC卡50元/张。“交通卡收取押金也是国际较通行的办法,交通卡的发行方式参照了国内外当时成功的经验。”
不过,公交卡公司表示,卡押金并不是唯一之举。“随着系统的不断发展,目前交通卡采取了押金制和买断制并轨的办法,即:市民若不愿意以30元押金使用交通卡,也可直接购买交通卡(20元一张)使用。公司根据市民的不同需求,相继研究推出了买断制的纪念卡、迷你卡、手表卡、挂件卡等各种产品,供市民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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