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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方网:《上海市废旧金属管理规定》所指的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和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具体含义是什么?申请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需要向什么部门申请许可?
焦扬:刚才在发布的时候,时间所限,我没有一一展开,这是非常重要的。《上海市废旧金属管理规定》称的生
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设备和报废船舶及其部件、配件等。《规定》中说的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对于这类废旧金属处置,新制定的《规定》只是要求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和经营。《规定》所称的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是指因自然损坏或者人为损坏而产生的,含有金属物质的市政公用设施、设备、仪器、雕塑及其他物资,包括窨井盖、盖板、护栏、管道、缆线、铁塔、支架、标牌、界桩、照明、市容环卫、消防、铁路等专门仪器设备等。这三个概念是这样来界定的。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应该向公安部门申请。公安部门自收到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经审查予以许可的,颁发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公安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由上海市公安局规定统一的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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