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沪滇两省市帮扶合作的领域、扩大帮扶合作的规模,探索新时期帮扶合作和开发式扶贫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的成效,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云南省扶贫攻坚及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和《云南上海对口帮扶协作领导小组第八次联席会议纪要》有关精神,以及云南、上海两省市“十一五”规划和两省市相关州市(区)及相关部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云南一上海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十一五”规划纲要》。
一、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简要回顾
自1996年建立对口帮扶合作关系以来,两省市对口帮扶合作在双方省市、州(市)、县(区)政府及10多个省市对口合作部门之间构筑了四个层次的工作机制。两省市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对口
帮扶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帮扶协作的日常工作。双方确定,上海12个区对口支援红河、文山、思茅23个贫困县,2004年增补迪庆3个贫困县为对口帮扶重点地区,并确定上海2个区、2家大企业对口帮扶迪庆州。昆明、玉溪和曲靖三个城市为与上海进行经济合作的重点城市。双方组织、工业、教育、科技、民委、民政、人事、劳动、农业、文化、卫生、国资委、环保、旅游、侨办、商贸、工商联、共青团等10多个部门开展了对口合作。
在两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协作“九五”计划纲要》和《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十五”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顺利完成了《纲要》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对确保红河、文山、思茅和迪庆“九五”、“十五”扶贫任务的完成,促进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对口帮扶合作机制建立以来,上海市采取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积极参与云南省向绝对贫困宣战的相关活动,累计在滇投入无偿帮扶资金7.11亿元(其中,“十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资金4.018亿元),实施了以整村推进为主的对口帮扶项目共2577项。 在上海市各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和推动下,各项社会事业帮扶合作取得很大进展。到“十五”期末,累计实施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类社会事业帮扶项目2310项。通过对口帮扶和各项合作,累计培训人才16.2万人次,累计输出安置劳务17801名,其中,“十五”期间安排输出9901名劳务进沪务工。 云南省与上海市的经济合作主要在昆明、玉溪和曲靖三个重点城市展开。经过合作双方的共同努力,三个重点城市与上海的经济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96年以来,双方企事业单位累计实施各类经济合作项目592项,协议总投资近120亿元,上海在滇累计投入经济合作到位资金16.3亿元。项目投资主要涉及企业并购、产业转移、技术开发、科技、环保、旅游以及商贸服务业等领域。 二、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绩效分析 (一)对口帮扶成效显著 1.加大了扶贫攻坚的帮扶力度
上海积极参与云南省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累计组织实施递进式整村推进试点村1240个;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113个,沪滇合作农业示范基地3个、良种猪场2个,引进上海的良种、良畜、良苗,实施开发式扶贫。在帮助当地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基本的教育、医疗条件,使受援地区贫困农户实现了安居温饱,落实了增收措施,逐步迈向小康。上海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既务实又有创新,体现了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农民脱贫增收和社会事业发展同时推进的科学发展思路,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云南各界的好评。 2.大力开展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期间,两省市人事部门在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人才市场、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共培训各类党政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600人次。上海市人事系统与云南红河、文山、思茅、迪庆等四州市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促进了当地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为沪滇两省市经济、社会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实施了一批教育、卫生、科技重点帮扶项目1996年以来,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四州市先后援建了一批科技中心、培训中心、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及劳务输出培训中心等重点帮扶项目。双方科技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科技对口帮扶项目1.0项,红河、文山、思茅三州市的“上海科技中心”和科技信息网络已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迪庆州科技信息网正在抓紧建设)。其中红河上海科技中心已被列为云南红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培训基地、科技部星火计划一红河农村信息化基地;文山上海科技中心已被科技部认定为文山三七星火学校。红河、文山和思茅三州市疾病防治中心投入使用。上海在文山州援建劳动力技能培训中心。在红河、思茅、文山实施了环境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这些援建项目的实施为改善当地的医疗卫生条件和劳务输出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4.小额信贷及劳务输出提升了当地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 为进一步帮助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增强当地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实施对口帮扶的过程中,上海投入50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通过滚动方式,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8342.6万元,覆盖23个县、71个乡镇、318个村委会、1740个村民小组、56674户农户、29万多人。 劳务输出成倍增加。“十五”期间,《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全面合作“十五”计划纲要》把劳务输’出作为重点帮扶工作之一,加大了滇沪对口劳务培训的力度,提高了劳务合作的层次。“十五”期间,共安置9901人到上海企业务工,赴沪劳务输出人员的稳定率在80%以上,月平均工资超过900元。小额信贷和劳务输出有效地增强了当地农民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5.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 沪滇对口帮扶以来,上海共投人资金43655.5万元用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村级公路358条,光亮工程190个,帮助50个村通了电;援建白玉兰卫星接收站839个,解决了166个乡和829个自然村看电视难的问题;援建人畜引水工程434个,使515个自然村、54175户直接受益,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 (二)社会事业帮扶合作得到快速发展 1.干部交流、人才培训和志愿者接力扶贫 到目前为止,上海先后选派了5批、76名干部到云南挂职,云南选派241名干部到上海挂职锻炼。上海组织、人事、科技、教育、卫生、环保等部门累计实施各类社会事业帮扶项目2310项,累计帮助云南培训各类专业人员16.2万人次。共青团上海市委累计选派青年志愿者520名,到云南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接力工作。 2.教育对口支援 “十五”期间,上海共投入10134.62万元,建立希望学校、光彩学校146所,帮助云南培训教师29924人次,上海累计选派5批、460名支教教师到云南贫困地区支任教,资助当地贫困学生22722人次。帮助受援地区改善了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3.医疗卫生 “十五”期间,上海各级政府共援助资金2787.75万元,在四州市分别援建疾病防治中心和264个乡、村卫生室,购置和捐赠各类医疗器械和设备,帮助培训医务人员,为改善云南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条件、实现农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白玉兰远程教育网及卫星电视接收站 制订上海白玉兰远程教育规划,通过远程教育进行人才培训和专业讲座。目前已在红河、文山、思茅、迪庆四州市的26个贫困县及云南省教育、医疗、环保部门建立了白玉兰远程网点,运用白玉兰远程教育网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9万多人次,农村适用技术、环保、医疗、计划生育等培训共3万多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贫困地区劳动技能培训和农业科技推广。 5.社会捐赠及社会扶贫 自1994年到2005年底,上海动员社会力量,累计捐赠帮扶资金3000万元、衣被3833万余件、大米650吨、新棉被5.5万床、学生课外阅读书籍34.94万册,共救济灾民、贫困群众达2441万人次。 (三)经济合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996年以来,双方企事业单位累计实施各类经济合作项目592项,协议总投资近120亿元,上海在滇累计投入经济合作到位资金16.3亿元。其中“十五”期间实施各类经济合作项目226项,双方共同投人合作资金17.3亿元,上海方投入14。8亿元。在上海、云南两省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两地经贸合作项目投资主要涉及企业并购、产业转移、技术开发、科技、环保、旅游以及商贸服务业等领域。经济合作的主要特点: 1,大企业参与云南烟草、水电开发等优势产业合作开始凸现。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在文山州建立烟草基地的基础上,将与云南省烟草公司合作研究开发、培育品牌,共同拓展卷烟市场。上海烟糖集团在昆明投资合作组建了上海东方云南糖酒有限公司,并积极参与云南制糖企业并购合作。上海一批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云南水电开发,实现矿电结合和规模化经营。 2.实施产业转移,促进跨地区联动发展。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曲靖实施年产l万吨重铬酸钠产业转移。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华奥航星电气有限公司在云南投资生产的印刷机械和电器产品率先抢占了东盟市场。 3.旅游业的合作持续升温。上海航空公司在开通上海一昆明一西双版纳航班的基础上,相继开通了上海一昆明一丽江、上海一昆明一迪庆航班,上海东方航空公司开通了上海一昆明一大理航班。上海锦江集团出资收购昆明锦华大酒店75%的股份,在昆明组建锦江国际酒店(西南)管理公司。上海一批民营企业也积极在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景区投资开发旅游设施。 4.科技、环保合作措施实、效果好。双方科技部门共实施了42项农业科技和工业科技合作项目,项目总投资1.39亿元。目前已验收16项,正在实施26项。云南省固体废弃物处理中iL、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与上海企业合作在沪建年处理废弃物3.5万吨环保项目,已投人生产。双方环保部门按照合作规划,在六州市实施了提高环境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并帮助丽江、版纳和德宏三州市环保部门与嘉定、长宁和静安区环保部门建立了对口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人才交流和干部培训等工作。 5,文化产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实现了新突破。上海有关企事业单位看好云南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前景,积极参与云南影视产业试验基地建设。上海新工联集团等一批企业纷纷看好云南在中国一东盟合作中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现代新昆明建设,投资建设商贸设施。上海澳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云南保山市投资建阳光医院,已正式对外营业。 (四)主要经验体会 1.两地领导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坚持组织落实,是做好对口帮扶的重要保证。自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机制建立以来,上海市和云南省高层领导互访、对口帮扶协作联席会议已形成制度。同时,各级工作责任制和项目跟踪反馈等制度也逐步趋于完善,形成了常规性的帮扶协作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两省市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对制定帮扶合作规划、推动对口帮扶和经济合作日常工作的展开、跟踪监督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有效地推动了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上海的对口帮扶工作思路和实践完全符合中央提出的要求和云南的实际情况。在对口帮扶中,上海积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集中集聚,坚持发挥上海优势,降低了运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对口帮扶的质量。两省市根据帮扶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并施行了“递进式温饱型试点村”成功经验,受到国务院的肯定。“递进式温饱型试点村”经验作为中国东西扶贫协作典型经验,在2004年世界银行举办全球扶贫大会上,由上海市政府在部长级专家圆桌会议上进行了专题介绍。 上海市的帮扶项目效益好、影口向大、辐射面广、项目带动性强。坚持合理规划、项目带动,将帮扶资金落到实处,在扶贫解困的同时,积极发展当地特色经济,拓展农民致富的新路子。 3.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是实现双方长期合作的持久动力。在经济合作中,两省市遵循市场规律,优势互补、各展所长,推进企业开展互利合作,促进了共赢发展。实践证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既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未来长期发展的动力。 4,选派援滇干部、支教教师、青年志愿者到对口地I-'X'T作,确保了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工作的稳步推进。上海先后选派五批援滇干部到云南省直机关和四个州市挂职,负责对口帮扶项目征集、筛选、实施和监管。选派支教教师和青年志愿者到对口地区开展支教与扶贫接力活动,为沪滇对口帮扶工作的扎实开展起到的积极的作用。他们的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和支持,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党委、政府牵头的帮扶组织体系是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障。 沪滇帮扶合作在双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两地轮流召开联席会议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探讨,联席会议机制的“条块”结合不够;二是帮扶与合作结合不够,两地企业合作的政策、服务等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组织落实、统计和督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上述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和落实。 三、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优势互补、市场运作、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立足云南和上海的实际,着力解决扶贫帮困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继续坚持“开创性、务实性和操作性”的统一,拓展扶贫开发的新方法、新路子。积极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互利双赢,把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指导原则 1.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原则。两省市政府要在做好《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个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发挥政府在帮扶中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各部门和各类企业参与对口帮扶和经济合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指导下的多方参与的扶贫帮困与对口合作的局面。帮扶工作要让贫困人群得到真正实惠,在进村入户上下真功夫,坚持中央提出的扶贫资金要重点用于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扶贫三项工作,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机制,下移帮扶工作重心。 2.突出重点、集中集聚的原则。按照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贫困农户较为集中的自然村为重点,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规划,以自然村为单位逐个推进,统筹兼顾,做到对口帮扶与产业发展增收相结合,与劳务培训输出相结合,与安居工程茅草房、杈权房改造相结合,与改善基本医疗和基础教育条件相结合。 3.基础先行、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基本生活、基本生产、基本医疗和教育等困难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社会事业,落实增收措施,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 4.重心下移、以点带面的原则。要突出重点,重心下移,以做好上海对云南红河、文山、思茅、迪庆四个州市及德昂族的帮扶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上海挂职干部交流工作机制和两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机制为载体,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开创帮扶合作的新局面。 5.市场导向、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双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6.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的原则。在两省市政府为双方企业合作创造良好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省市和州市、区县两个层面的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机制。 7.条块结合、合力攻关的原则。上海要发挥“条”的专业规划和整体技术优势,发挥“块”的行政效率和实用人才优势,围绕“条”的工作目标,凸现“块”的帮扶特色,共同攻克帮扶的难点,营造新的亮点。 四、上海一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十一五”的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对口帮扶总体目标
上海市继续重点帮扶红河、文山、思茅、迪庆四个州市,从2006年开始,增加对人口较少民族德昂族的帮扶工作。继续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和发展问题,巩固对口帮扶成果。“十一五”上海对口帮扶的资金总额高于“十五”期间的资金投入总额。重点实施整村推进,援建“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发挥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的示范作用。加强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群就业能力。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在四个对口州市发展特色产业。 巩固并加大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的援助力度,继续加强上海一云南在干部交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才培训等领域的对口交流与合作,通过援建“白玉兰”医疗卫生所,扩大远程诊断、专业培训,继续组织医疗队到对口地区开展巡回医疗,提高对口地区医疗水平,解决贫困人群“看病难”的问题。 2.经济合作总体目标 继续加强云南与上海在工业、农业、旅游、商贸、金融、环保等领域的经济合作,探索利用上海技术、资本、信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推进云南加快企业改革、发展和融资机制创新方面的新路子,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的提升;发挥云南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地域优势,加强云南与上海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合作;以现代新昆明建设为依托,积极主动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围绕云南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的战略,鼓励和引导上海有优势的企业到云南创业与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对口帮扶任务 (1)解决温饱:到2010年,协助云南基本解决四个州市和德昂族尚余的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对口县的人均纯收人年均增长5%以上,人均占有粮食300公斤。通过坡改梯等措施,人均建成1亩左右的稳产基本农田。 (2)整村推进:重点建设“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援建150个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到2010年,累计完成790个“白玉兰扶贫开发重点村”(其中,在德昂族援建40个)。配套建设“白玉兰”远程网点,向贫困农户推广农业实用技术。 (3)干部交流:上海定期从市级综合经济部门选派局(厅)、处级干部到云南相应部门挂职,从对口区和企业选派干部到对口帮扶州市挂职,时间两年。 (4)劳务输出与小额信贷:建立劳务培训输出工作机制,在文山建立对口帮扶劳务培训基地的基础上,逐步在思茅、红河、迪庆三个州市建立培训基地,努力降低劳务输出成本,提高劳务输出的成功率,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把周边省份作为次重点市场,有条件的可以往上海市输送。继续开展小额信贷,加强小额信贷管理,确保进村人户,滚动发展、不断扩大辐射面。 (5)产业扶贫:重点加强对优质稻米、无公害蔬菜、水果、畜牧?、水产养殖等产业的扶持,上海帮助四个州市建立优质稻米、无公害蔬菜、水果、畜牧、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6)科技帮扶:发挥红河、思茅、文山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和辐射功能,帮助引进一批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继续帮助三州市科技中心完善功能;在三州市科技中心功能发挥完善的基础上,再帮助迪庆州新建科技中心,加强对科技管理干部与科技人员的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为四州市各培训农业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200人次,组织上海农业科技人员分别到四个州市传授农业先进适用技术。 (7)人口较少民族帮扶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对云南德昂族扶持工作。重点解决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基本教育、基本医疗的问题,以及各类人才的培训,提高群众再生产、再发展的能力。通过五年的时间,在上海与云南和德昂族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德昂族基本摆脱贫困,经济社会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 2.社会公益事业 (1)人才培训:继续选派科技、金融、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到四州市开展相关专业培训。云南通过各对口帮扶地区和有关部门、企业的联系渠道,每年选派省级部门、省属骨干企业和思茅、文山、迪庆、红河四州市干部到上海挂职学习。采取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方式,继续开展经济、科技、环保、旅游等领域的干部交流和专业培训。帮助培训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专业人员。 (2)教育帮扶:上海19个县区继续对口交流云南19个县;上海100所中小学对口帮扶云南100所中小学,开展“手拉手”献爱心助学活动,向贫困学生捐赠学习用品、衣物及帮困助学金;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1—2007)》的要求,上海每年选派100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好的中学教师到云南贫困地区支教;上海市教委以项目支援形式继续为云南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寄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上海10所高校与云南10所高校以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工作、师资培训为纽带,开展校际对口交流合作;上海15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云南9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交流合作,为云南9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师资;继续实施对中小学及院校骨干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赴沪培训和挂职锻炼;充分运用白玉兰远程教育网实施对云南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展希望工程活动光彩事业建设,为云南国家级贫困县建立希望小学、光彩小学,资助贫困学生。
(3)医疗卫生帮扶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白玉兰”远程医学网络建设。结合整村推进,继续援建“白玉兰”卫生室。继续开展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训,帮助贫困地区医疗部门提高药品安全管理能力;上海选派专家定期到云南进行学术讲座和手术指导;为云南基层单位开展远程医疗咨询和远程医学教育。运用“白玉兰”远程医学网络重点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业务培训。 (4)社会力量帮扶:上海民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大对云南省灾区贫困群众援助。团市委继续做好青年志愿者的派遣工作,发挥上海青年志愿者赴滇扶贫接力队、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作用。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及相关社会力量继续加大对帮扶地区各类帮扶项目的援助,并积极探索企业参与开发式扶贫的新路子。 (5)其他 继续为文山因战致残人员安装假肢,帮助培训当地假肢维修人员,实现3—5年后文山州能自行安装和维修假肢的目标。 3.经济合作重点 (1)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合作与开发 加强在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合作。鼓励上海科技含量高的种养殖加工企业到对口地区合作。引进上海先进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引导上海企业参与云南农业产业化开发与建设。鼓励支持云南农业企业积极利用上海的优势,合作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快云南传统农业的改造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以上海大市场和帮扶地区特色农业资源为载体,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的辐射功能。加强农产品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建立生产、研发、市场等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发挥上海农贸企业联接市场的优势和农业会展窗口营销策划的优势,共同搭建云南优势农产品宣传、推介平台。 (2)共同推进跨地区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 建立双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牵头、产权交易机构互动的对口联系和项目推介通报制度,共同构建联系广泛、功能完善、规则统一的产权交易合作平台,拓展资本运作合作空间,共同推进跨地区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引进上海的资本、技术和人才,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合作关系,共同改造并提升云南传统产业。拓展科研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合作开发生物资源、精细化工、零部件、卷烟配套产业、环保、新型建材、信息等技术,为云南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引进上海轻工、纺织等优势产品企业到云南建立面向东盟市场的加工基地。 (3)巩固深化科技、医药、环保等领域的合作 巩固深化两省市科技合作,充分发挥上海科技优势,加快“上海一云南技术转移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的提升,继续做好“曲靖市政府与上海大学全面科技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在生物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医药、冶金、化工、农特及林产品加工、旅游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在继续组织实施好“九五”、“十五”已立项的科技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再安排实施一批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合作项目。继续开展环保立法、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科研项目合作,帮助对口地区增强环境监测能力,开展环保领域的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 (4)加大旅游文化产业的合作力度 加大互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促销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当地旅行社销售对方旅游产品和线路;推进两地有实力旅游企业的合作,互设分支机构,共同开发促销有潜力的旅游产品、线路和项目;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上海旅游节”、“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要加强旅游管理干部和旅游人才的培训;鼓励上海航空企业参与昆明新机场建设,共同拓展东南亚旅游市场。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上海文化产业市场、人才和中国云南影视产业试验区及民族文化资源的互补优势,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项目合作,着力拓展演艺、出版、影视、传媒等领域的合作。 (5)加强中小企业、商贸流通等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积极推进两地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开展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和交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联手开拓东盟国家市场。同时;积极支持云南产品在上海市场和国内外市场提升知名度。 (6)联手参与中国一东盟合作 发挥云南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地缘优势,充分利用新昆明建设的机遇和上海在技术、产品及开拓市场方面的竞争优势,积极开展双边合作,共同开拓东盟国家市场。鼓励和引导企业联手参与口岸地区基础设施、商贸物流设施建设,合作参与周边国家水电开发和电网建设等。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两省市高层领导互访对话制度,健全两省市对口帮扶合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对口帮扶中的重大事宜,检查推进各项帮扶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提高管理效率。每两年在云南举行对口帮扶现场工作会议,总结帮扶工作经验,部署对口支援工作。巩固完善帮扶州市与对口区(县)领导互访制度和对口合作工作小组年会等制度。加强上海市和云南省对口帮扶协作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项目跟踪制度,加大对口帮扶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研究。 (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 按照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提出的“以实施整村推进、强化培训和扶持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积极开展部门间、地区间的对口支援,要在扶贫协作中大力开展经济协作。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经济协作尤其是企业合作的长效机制”的有关精神,按照整村推进、劳务培训、产业扶持、(工作)重心下移、科学规划、完善机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探索产业扶持的创新合作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对口帮扶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云南帮扶州市相关部门和两省市对口合动式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宣传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与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工商联、工青妇和民间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帮扶合作,努力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帮扶合作工作机制。 (三)制定年度帮扶合作工作计划 在《云南一上海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州市(区)、责任部门和工作重点,确保《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得到落实。红河、思茅、文山、迪庆4州市及两省市组织、工业、教育、科技、民委、民政、人事、劳动、农业、文化、卫生、国资委、环保、旅游、侨办、商贸、工商联、共青团等对口合作部门和工作小组,要制定年度帮扶合作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帮扶、合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各对口合作工作小组的年度工作计划要与帮扶州市的相关工作相结合,努力探索开发式、市场化的帮扶合作新路子。 (四)帮助对口地区加大人才开发的力度 继续加强沪滇人才开发的合作交流工作,以党政人才挂职、交流和培训为抓手,积极开展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交流i继续开展上海博士后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赴滇开展智力支援。 (五)鼓励引导上海企业到云南投资 对来滇投资、符合条件的上海企业,云南省给予有关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引导上海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向云南转移先进适用技术,符合条件的可与云南企业联合申报省院省校科技合作计划和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 (六)继续选派援滇干部、支教教师和青年志愿者 继续完善援滇干部、支教教师和青年志愿者选派机制。根据对口帮扶和合作工作需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做好援滇干部的选派、管理和轮换工作。结合云南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每年选派中学学科教师支教的同时,选派一定数量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支教。继续选派青年志愿者到云南贫困地区开展智力扶贫。 (七)组织实施一批对口帮抹与经济社会合作重点项目 根据帮扶地区扶贫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安排并实施一批对口帮扶与经济合作的重点项目。在帮扶州市继续组织实施一批改善基本教育、基本医疗条件、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项目以及工业、农业产业化开发示范项目。发挥云南参与中国一东盟合作“桥头堡”和上海产品、技术的互补优势,引导上海企业积极参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开发与合作、现代新昆明建设等大项目的投资与合作。 (八)着力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推动沪滇经济合作 两省市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制度公开、政策透明,消除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为沪滇合作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对进入上海超市的云南商品提供进场优惠,并为云南企业提供工商登记、仓储、运输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帮助对口支援的贫困县在沪设立名优土特产品销售窗口。云南给予拓展东南亚、南亚市场的上海产品享受云南边贸优惠政策。双方定期组织企业到对方开展投资考察洽谈活动,联合打击危害投资企业经营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确保两地投资企业的外部环境。上海企业来云南的投资项目,凡符合云南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的,云南给予优先审批和立项。对上海在滇和云南在沪的所有市场主体分别执行国家和两省市的相关优惠政策,给予享受省企、市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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