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度广受关注的“娱乐场所经营时限”问题昨天又起波澜:有媒体报道,文化部官员日前表示,如果各地执行这一规定有困难,可通过制定地方实施细则来突破限制。而当记者致电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时,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定刚施行不久,要突破营业时限有相当难度”。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后,部分地区对“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8时不得营业”规定有不同意见,对此,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日前在北京向媒体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条例,做一些调整;或者将问题反映到国务院法制办,通过法制办等法规制订部门的相关解释,作出适当调整。
上海文广局市场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于经营时限有明确规定,因此在细则中“打擦边球”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他说,只有国务
院法制办专门就此出台修订案或相关规范性文件,各地方才可能在细则中对经营时限作相应调整。不过,他认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刚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在短时间内作出修改的可能性不大。
记者获悉,上海目前确实在制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记者致电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被告知,该细则由本市法制办和文广局在进行广泛调研后拟定,将于2-3个月后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