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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8年钻研,一名读者给《新华字典》挑错4000余处,但因未得到认可,他将上海书城告上法院,要求停售《新华字典》。昨天,黄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向《新华字典》叫板的读者本名陈丁祥,笔名马捷,今年56岁,曾是某集团公司的副总。1998年,女儿一次偶然的提问引发了马捷的好奇心,开始了对《新华字典》释义的关注,不料从此便欲罢不能,最终辞去工作,在家潜心钻研字典。
8年间,马捷先后写出了近30万字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释义辨析800例》和《<新华字典>释义辨析》等质疑书稿。他将书稿交给了北京商务印书馆总编室希望出版,但对方除了有过一封表示感谢的来信之外,再无其他表示。
去年7月,马捷在上海书城购买了一本第10版的《新华字典》。5个月后,他将上
海书城告上法院,要求书城停售此书,对33元的书费退一赔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为此付出的误工费等损失2万元。
按照马捷的说法,这本第10版的《新华字典》“张张有错,页页有误”,是一本严重不合格的问题工具书。经他初步统计,字典释义中的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以及标点符号等差错共有660余处,此外有体例不规范3000余处,总的差错和不规范逾4000处,差错率高达万分之七十九点七,已大大高于《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所规定的万分之一最大差错率。
上海书城则表示,马捷所谓的“严重差错”纯系其个人观点,不具法律效力,且其找错在先,买书在后,所谓的损失和买书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其买书纯属刻意挑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