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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考级别 初级
二、报考条件 凡从事互联网新闻与信息服务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且具有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初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6年12月2日 上午9:00—10:30《互联网新闻与传播理论》(初级) 下午13:00—15:00《互联网新闻与传播实务》(初级) 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
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1日-4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番禺路396号3楼)
电话:52309090转109,117
2.上海市文化人才认证中心第三工作站(设立于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高安路25号)
电话:64743030转2211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100元。
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6年11月22日-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至报名点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即时与报名点联系。
六、成绩查询(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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