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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1月2日消息: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上海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情况及向社区开放情况,《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有无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区延伸的具体举措?
焦扬说,多年以来,上海一直坚持公益性质的文化设施要保持为市民群众服务的方向。上海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电影院以及公共展览设施等。其中,公共图书馆包括上海现有市、区县、街道(乡镇)图书馆239家,其中市级图书馆2家(即上海图书馆、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
,区县图书馆26家,接到(乡镇)图书馆211家。
目前,本市已经建立以上海图书馆为总馆、区县图书馆为分馆的中心图书馆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尽量延长开放时间,方便市民走进图书馆,并主动为特困家庭、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者送书上门,广泛开展各类读书和讲座等活动,倡导阅读风尚,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公益性的公共文化设施还包括公共文化馆,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共有市、区级公共文化馆(站、中心)250个,设施总面积达762,625平方米。文化馆是组织和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全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文化馆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坚持免费、低费和收取服务成本费原则。
焦扬说,本市电影放映行业定期定时对社区居民观看电影提供优惠。本市郊区做到为郊区农民免费"一村一月放一场电影",把电影送到每个村;全市各电影院线公司供片的60余家电影院每周二实行全天半价场;市中心区14家影院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4时之间,开设"阳光电影专场"。观众持该影院发行的"阳光电影卡"(每张面值100元),可换票观看"二轮"(首轮新片上映约7一10天后)以上的新片,平均每场电影3元。
焦扬指出,《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向社区开放的工作力度。第一是要坚持公益性的文化设施发展方向,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资源,扩大阵地设施为社区群众服务的规模,增加为社区居民服务项目的数量,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向社区延伸;第二要做好本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登记、资格认定工作,健全与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为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群众服务的规章制度与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第三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为社区居民服务的质量;第四还要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行等级评定工作,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应秉持公益性服务原则,让市民充分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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