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7年6月29日,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反复酝酿和多方权衡之后,《劳动合同法》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四审时以绝对高票通过。那么,这部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将给劳动者带来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2008年元旦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目录
  2.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4.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第五章特别规定
  7.第一节集体合同
  8.第二节劳务派遣
  9.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10.第六章监督检查
  11.第七章法律责任
  12.第八章附则         [全文]

上海解读

上海发布新《劳动合同条款解读》

法律要点

学《劳动合同法》谨防十大误区

观点集粹

  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采用“主动辞职”等方式,也改变不了“劳动关系连续”的事实。[全文]

    由于招人和用人的分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为没有劳动关系的“空心合同”。[全文]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企业可以解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这些条件包括员工违章违纪、裁员等多种方式。[全文]
  从这种意义上说,持“负担说”者倒是应当尽快跳出靠牺牲劳动者权益谋求利润的思维层次,《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是一个让他们提升层次的极好机遇。[全文]
 调查

  您最关注新《劳动合同法》哪个方面?
A.
劳动合同的订立问题
B.
解除合同的相关问题
C.按何标准定薪酬问题
D.拖欠工资的处理问题
E.
试用期间的侵权问题
F.
社保福利休假权问题
G.
过度加班无报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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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霍世杰
      制作时间: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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