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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II资本充足率要求太高? 专家:我国高于标准
2011年05月21日 20:48
来源:东方网 作者:乔礼 选稿:郑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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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2011陆家嘴论坛专题五:巴塞尔协议III及其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现场。点击浏览东方网独家图集

  东方网记者乔礼5月21日报道:2010年9月,23国金融监管层达成新巴塞尔III协议,同意大幅度提高银行核心资本要求,重建稳健的银行体系。它将对全球银行业带来哪些影响?中国银行业又将如何应对?本届陆家嘴论坛围绕这个主题专门设立了专题会议,几位重量级嘉宾共同探讨了这个问题。
  
  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管的要求是否太高?
  
  全球金融危机迫使巴塞尔委员会重新检视原有的标准。巴塞尔协议III能帮助我们避免下一次类似金融危机吗?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分析并表示,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了国际金融体系存在三个层面上的漏洞,并已出台了解决方案。例如从微观的金融机构层面来讲,微观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出现很大的问题,微观金融机构不管从资本的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出现问题。另外从薪酬机制上讲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容易引发道德风险。“这表现出在表外业务,还有在多业经营方面,在这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比较薄弱。”范文仲说。
  
  而摩根大通中国区投资银行副主席龚方雄表示赞成巴塞尔协议III,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及提高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的方向。“中国的银行和金融行业在这方面确实做得很好,巴塞尔的方向是对的。”但是他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现在巴塞尔协议III提出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管的要求是不是已经太高了,还是说将来会更高。“这其实没有一个比较确定的客观标准。”
  
  中国的银行受巴塞尔协议III标准影响较小
  
  在龚方雄看来,中国的银行业目前实际上受巴塞尔协议III标准的影响较小。基于高速成长、金融创新不足这两点现状,中国的资本充足率一定要比巴塞尔协议III高一些。龚方雄说,这是经济发展的特性所决定的,金融创新有很多是要有高杠杆率,风险也相对较高,所以要有一些比一般标准高的资本充足率,这非常合理。
  
  而对于巴塞尔III协议可能达到的预期效果,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杨琨则表示,按照巴塞尔协议办就可以办好商业银行的说法未必准确,但巴塞尔协议III是办好商业银行的基础。
  
  建议发展低资本消耗的中间业务
  
  除了以上观点之外,杨琨还在会上表示,资本约束如果存在问题的时候,就在安排年度计划的时候更多的向各个一级分行下达一些对资本消耗小的业务。“而资本消耗大的业务由我们总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控制,甚至最好发展一些中间业务,因为它对资本没有消耗。”杨琨说。
  
  但杨琨也指出,这样会和利润计划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一些矛盾。他认为,这需要高管团队能够审时度势,既能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各种要求,按照中国银监会对上市银行的核心监管指标,同时又考虑给两个资本市场理想的回报,来实现广大投资者对银行的支持。

    专题会场五:巴塞尔协议III 及其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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